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》(宁政办发[2013]43号)、《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》(宁政办发[2016]53号),《360直播,直播吧编报2020年度市级部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》,以及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,在申报年度预算之前须申报资产配置计划,资产配置计划编报范围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和软件等无形资产,不包括低值易耗品。未经批准的资产配置计划,不得列入财政预算,不得进行采购。具体工作要求和步骤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资产配置计划请按项目填写附件4:《资产配置申报登记表(总计)》、附件5:《资产配置申报登记表(明细)》,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章。
二、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专用资产,采取评估论证方式进行配置管理,须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,并填写附件6:《专家论证报告(书)》,由3位以上专家签署意见(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),专家签字部分须专家手写签字。并且,对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专用资产,须逐一登记附件7:《资产配置超5万登记表》,并按照该表的明细填写附件8:《重大专用资产配置申请表》。
三、配置办公设备、家具、空调等资产不得超过相应的价格限额标准,如确有需要突破标准,应按规定报批,请填写附件9:《超标准资产配置申请表》,详细说明超标准配置理由及相关依据,届时由主管部门(市财政局)组织专家论证。价格限额标准请参考附件2:《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》。
通用办公设备配置应科学合理,厉行节约,按规定执行,对于不在附件2办公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资产(例如平板电脑、kindle),应从严控制,确需配置的请详细说明理由,由主管部门(市财政局)组织专家论证。
四、对于申报过2019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但未被列入2019年度预算的项目,若要实施需重新申报,但专家论证会无需重新召开,采用以前年度的论证资料即可。
为做好2020年度的资产配置申报工作,请各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好相关材料,并按资产分类管理要求在2019年7月15日下午四点之前上报,设备类资产请报国有资产管理处,办公家具类资产请报后勤管理处,实验室建设项目请报教务处,科研项目请报科研处,其他类别资产请报财务处。所有申报材料需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,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相应的邮箱。
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
2019年7月1日
财务处联系人:蒋雪瑛(行政楼209)
电话:86178168 18036225595 邮箱:123191596@qq.com
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:李现伟
电话:86178515 13814027720 邮箱:316077739@qq.com
后勤管理处联系人:刘建(行知组团C楼110)
电话:86178557 13913846162 邮箱:40471054@qq.com
教务处联系人:朱明祥
电话:86178135 13912916933 邮箱:29593247@qq.com
科研处联系人:江睿妍
电话:86178337 13776629172 邮箱:617188076@qq.com
附件1:《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》(宁政办发[2013]43号).doc
附件2:《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》(2016修订版)(宁政办发[2016]53号).pdf
附件3:《360直播,直播吧编报2020年度市级部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》.pdf
附件9:超标准资产配置申请表(单价大于规定限额标准填写).xls